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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5 December 2008

關心vs 約束

人為什麼總是這樣的呢?
一相情願的做了很多自認為好的事,理所當然的將自己價值觀加於其他人身上,要別人接受。
一個人喜歡的並不代表所有人都會喜歡的好嗎!

你喜歡「關心」你周遭的一切(包括我的一切行動),並不表示我樂於接受這些對我來說有些過份的「關心」,為什麼你總是一種我不接受你的「關心」就罪大惡極的樣子呢!
你究竟明不明白,你想要的並不代表那是我想要的。
其實過去廿多年來你想要的(或你想我做到的),只要不太過份我都已經依你所想做到了或接受了。難道現在的我還不可有較多的自主空間嗎? 我已經不是幾歲的孩童了。

很多人就是這樣,得寸進尺,永遠希望得到更多,知道更多。
是,你的確沒有限制我的行動,但我的每一個行動卻一定得在你的注視下進行,並仔細的告知每個行動背後的思想(如這不是你所想,更會尋根究底,並希望我做到你所想的),這對我來說根本沒有分別。
我真的很討厭這種生活,更討厭作為「乖小孩」的我。
我自己的事,如果我想知會你,我會心甘情願的告訴你,但無論你是什麼人(父母、情人、伴侶),我總可以有少許私穩吧?!

更甚者自己一相情願做的事,到頭來反變成是自己給予他人的莫大恩澤,可是卻從不問這一切是否別人想要的。
這是你建設的路,你認為好的路,是你(曾)想走的路,我卻未必是我想要走的路,要知道或許我根本不想走。但當然這不會是你想知道的,你只想知道我有沒有走你認為該走的路,或為什麼沒走在你認為好的路上。

「關心」、「關心」,太過的「關心」只是令人反感的約束罷了。

我想其實「乖小孩」失去的可能比得到的更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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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有人曾問我,像我這種在外留學多年的人不是應該很享受家庭溫暖的嗎?為什麼那麼想出外自住呢?
當時我沒有回答問我的人,不是因為我不知道答案,而是太清楚我的答案並不是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答案,所以我只是一笑致之。

或者我真的比較奇怪,但很多事情無論我懂不懂、會不會做,我都習慣自己解決,反正so far我都未遇上不能解決的事情。而其他人希望我能做到的事,只要沒什麼大不了我一般都會成全,久而久之當我未能做到別人之所想的時候,往往會使那些人不愉快。
其實當我還小的時候我會應為不能達到其他人對自己的期望是自己的錯,但時至今日,我已經不會那麼想了,反正世界之大,就連出奇蛋也只能一次滿足三個願望,那小小的我根本沒有可能滿足所有人的願望,所以只要滿足自己的同時,不會損人,其他的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