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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1 December 2007

同工同酬 vs 同果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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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部門的社工罷工,真莫名其妙,他們要求與政府部門的社工同工同酬,這個道理成立的話,全香港的文員、清潔工、茶水房阿嬸、電工、雜工都該罷工,他們的薪水也比不上政府部門的同行,估計香港至少有200萬人應該罷工。
作者為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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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根本就沒有可能,而且也不合理。供與求是一種互動的關係,而要人家付錢"買"你的服務或產品,你的"質素"就一定要有一定的份量,就是不能做到物超所值也至少要物有所值吧,由其是在現今競爭烈的社會。
而且"同工"這也是個很難介定的名詞,那是指"一模一樣的工作","同類的工作",還是"類同的工作"?這之間是有很大的分別啊!而且有一點要留意的是世界上是沒有"一模一樣的工作"的工作的,因為就是同樣的task,只要對象、時間、地點、環境不同,這就有很大很大的差異了。就好像同樣是一個蘋果,怎麼華盛頓的、日本的、中國的,全都不同價錢呢?!
所以當人有太多時間,可以上街罷工,爭取"同工同酬"的時候,是不是也應爭個"同果同價"呢?